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分别与上一级部门鉴订了安全责任状,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做到了“安全无小事”。并强调最容易出事的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各地务必警钟常鸣,长抓不懈。
二、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每年学期的开学初和学期末,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组织专项检查组深入各地、各校进行安全工作常规抽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并通报抽查的情况,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其他工作的落实。
三、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人员培训,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演练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据统计2007年,我市共有24所高中建立了35个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普通中学164所共制定了185个学校安全应急预案;职业中学8所共制订了11个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普通小学889所,共制定了964个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幼儿园304所,共制定了338个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在认真制订预案的同时,有针对性进行预案的演练,其中自然灾害类演练240次、事故灾难类349次;公共卫生事件类199次;社会安全事故类168次。在今年1月中旬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卫生部门联合举办了全市学校及幼儿机构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达513人;并有99.3%的培训人员经省的考试合格,取得了上岗证。
由于我市的学校安全工作抓得细、抓得早;而且工作落实到位,几年来学校及幼儿机构未发生过集体食品中毒事故和其它群体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清远市教育局)
